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
秦州区北园子片区(二期)城市更新改造(棚改)
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及相关审批手续,经天水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秦州区北园子片区(二期)城市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东至天伦家园,西至合作北路,南至市政府招待所,北至新华路(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房屋征收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户籍迁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房屋租赁;
(五)其他不当增加费用的行为。
有上述不当增加费用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偿。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于2021年4月9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特此通告。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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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园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位于秦州区北园子,北邻北园子路,东临忠武巷,南邻迎宾馆,西邻小区住宅楼,占地面积25.7亩。规划拆除现状多层住宅楼12栋,拆迁安置492户,总建筑面积107520.4㎡,其中地上84943.98㎡,地下22576.42㎡,拟建设3栋,总户数77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