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道路交通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秦州郊区交警大队部分电子抓拍设备于近日建成,并将于2021年1月1日投入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抓拍的路段
羲皇大道七里墩至天水郡
三、大型货运车辆禁行细则
(一)、外地过境大货车一律绕行;
(二)、外地给本地企业送货的大型货车办理通行证并应避开四个高峰时段;
(三)、本地建筑工程车辆、邮政车、石油运输车避开四个高峰时段通行并办理通行证;
(四)、本地道路养护车、环卫园林车、供电作业车等特种车辆正常通行;
(五)、其他在禁行路段区域内每天固定运输物资的大型货运车辆、物流配送车等可以直接到郊区交警大队申请办理通行证,跨辖区的到交警支队申请;
(六)、其余车辆可以在当天21:00至次日7:00时段内通行;
(七)、危化品车原则上必须绕行,无法绕行的到就近交警执勤点备案登记;
(八)、高峰期时间段为:每日7:30至9:00,11:30至13:00,14:00至15:00,17:30至19:00。
以上路口、路段交通违法行为被抓拍后自动导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员自觉严格遵守。
特此通告。
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郊区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2月24日
来源:新天水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