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为了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程序,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水平,按照《天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天水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麦积区教育局研究制定了《天水市麦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1.桥南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石佛路以西、兴陇路以南、马跑泉中路以北、甘肃小陇山林区森林公安局以东,以及埠南路以东、石佛中路以西、马跑泉中路以南、羲皇大道以北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桥南街道办事处所辖兴陇社区、天河社区、埠南社区、新苑社区、林苑社区(部分,以建材市场北墙以北为界)、书苑社区(部分,以建材市场北墙以北为界)。 2.天润学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埠南路以西、桥南家居建材城以南(含)、天水卷烟厂库房以东、羲皇大道以北,以及陇林路以西、羲皇大道以南、甘肃成纪生物有限公司以东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桥南街道办事处所辖书苑社区(桥南家居建材城仅含随迁子女)、林苑社区(部分、以建材市场北墙以南为界)、林苑社区(部分、以建材市场北墙以南为界)、陇林社区、瑞苑社区(部分,以陇林路以西为界)和马跑泉镇甸子村、余刘湾村。 3.龙园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石佛路以东、羲皇大道以北、兴陇路以南、颍川河西路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桥南街道办事处所辖兴陇社区(部分,以石佛路为界)、龙园社区、泉湖社区及胡王工业园。 4.道南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东环路(现代银座))以西、成纪大道东路以北、铁路以南、锻压机床厂以东以东范围内的常住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北道埠街道办事处所辖大桥社区、商埠社区、羲皇社区、渭滨社区、铁路社区和道北街道办滨河社区。 5.区府路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前进路以西、铁路以北、区府路西延段立交桥以东的常住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道北街道办事处所辖前进社区、北山路社区、红旗社区、铁西苑社区和张家村、吕家村。 6.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前进路以东、铁路以北、何家村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道北办事处所辖育才社区、寨子社区、道北社区和何家村、吕家村以及社棠镇税湾村、柳沟村。 7.天成学校: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天风路以东、社棠路以南、成纪大道东路以北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北道埠街道办事处所辖下曲社区、工业园社区、成纪社区。 8.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招收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职工子弟中的适龄儿童以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9.马跑泉中心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羲皇大道以南、陇林路以东、胡王村以西的适龄儿童。招生区域包括马跑泉镇胡王村、黑王村、马跑泉村及附近适龄儿童。 10.经开区第一小学:招收开发区入园企业职工子女、居住地在开发新居及上河郡小区的适龄儿童。 11.农村各小学:招收户籍及居住地在本镇、村的适龄儿童。 1.龙园中学: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桥南小学、龙园小学2021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桥南街道办事处所辖兴陇社区、天河社区、埠南社区、新苑社区、龙园社区、泉湖社区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2.天润学校:以对口划拨方式天润学校、马跑泉中校、花牛镇花牛小学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桥南街道办事处书苑社区、林苑社区、瑞苑社区、陇林社区以及马跑泉镇甸子村、余刘湾村、胡王村(部分,羲皇大道以南)、黑王村、花牛村、赵崖村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3.市七中: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区府路小学、实验小学、道南小学和社棠镇半山小学和东郭小学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道北街道办事处和北道埠街道办事处(不含下曲社区、工业园社区)所有社区以及社棠镇半山村、税湾村、东山村、郭坪村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4.天成学校: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天成学校和社棠镇下曲小学2021届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北道埠街道办事处下曲社区、工业园社区、成纪社区和社棠镇下曲村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5.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招收本校小学2021届毕业生及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小学毕业生。 6.渭滨中学初中部: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花牛镇渭峡小学2021届毕业生以及因家庭住址变动,现居住在花牛镇峡口村、靳家庄、水眼村、吴庄村、沽沱村和保利小区的2021届小学毕业生。 7.农村初中:以对口划拨方式招收本乡镇内小学毕业生。 1.7月10日前,城区小学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完成批复和备案;同时,各小学完成2021届小学毕业生户籍及住址信息核查,上报对口划拨花名册; 2.7月20日至8月4日,学校对片内常住适龄儿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进行入学登记; 3.8月8日前,学校对入学登记情况完成汇总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时,要与公安部门衔接,进行适龄人口数据比对,对未按时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要查明原因并做好分类处置; 4.8月15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审查,安排学校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6.10月30日前,各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1.7月15日前,学校上报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区教育局完成批复和备案。 2.8月4日前,学校对招生片区内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初中入学情况进行摸底,并上报区教育局; 3.8月15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小学毕业生对口划拨方案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核查,安排学校公示审查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4.8月20日至21日,学校按审查结果组织学生进行入学登记; 6.10月30日前,各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完成七年级新生注册建籍工作。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如户主不是父母或监护人发生变更的,还需提供抚养人或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还需提供麦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如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公共集体户或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需提供麦积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 1.随迁子女父母在入学当年5月31日前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所载地址与实际住所保持一致(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麦积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2.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3.随迁子女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 4.一年级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七年级入学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①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片区内住宅类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②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学校招生片区祖父母户籍上,且户口所在住宅类房产所有人为祖父母。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 ①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内,且实际居住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 ②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祖父母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片区内公租房、廉租房,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 适龄儿童户口在学校招生片区且在片区内租住,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在城区无房证明和租房合同。 第四顺序:D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依据《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等文件精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 第五顺序:E类有房无户儿童。包括:监护人已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购房,但户籍关系未及时迁转。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审核登记,并根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居住证办理时间、在麦积区幼儿园就读时间(仅针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排序,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全部录取,则按排序情况依次录取,未录取部分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入学。 附《天水市麦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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