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设置G3011柳园至格尔木国家高速公路敦煌至当金山口段收费站的请示》(甘交发〔2020〕52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敦煌至当金山口高速公路设置当金山北(K254+600)1处主线收费站,敦煌西(K162+000)、沙枣园(K189+400)、阿克塞东(K222+700)和阿克塞南(K253+300)共4处匝道收费站。
二、新设收费站的设立、建设要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
三、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报批准。
四、新设收费站启用前,要积极进行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做好收费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收费站运营管理。
五、收费工作由甘肃敦当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规范管理,接受你厅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所辖收费站应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票证,依法纳税。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