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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十里飞天公寓1号楼、重新街2号楼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92号)精神,按照《天水市关于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划定、解除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和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经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2022年4月18日,将东十里飞天公寓1号楼、重新街2号楼2个管控区调整为防范区。居家落实管控措施的人员未满规定时限的,继续按照防范政策进行管理。解封不等于解防,调整后,所在街道、部门和物业公司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责任,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来源:天水市秦州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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